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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高三初三达到要求23日可开学 其他学段年级另行通知
【字体: 】 【发布时间:2020年03月20日】 【发布人:管理员】 【阅读:7】 【关 闭

根据2020年3月17日云南省春季学期开学和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安排,现就全省普通中学高三初三年级开学工作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开学时间

 

(一)普通高中学校开学时间


各州、市、县、区要逐一审核普通高中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“一校一案”,合理确定各所普通高中开学时间:

1. 普通高中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达到开学要求的,高三年级学生2020323日可以开学;达不到开学要求的,暂缓开学。

2. 对开学后不能到校上课的高三年级学生,各地各校要做好补课计划。并采用适当的在线教育方式,协助高三学生同步参与学习。

 

(二)普通初中学校开学时间

 

各州、市要根据本地疫情及学校防控情况,合理确定本州市初中学校开学时间:

1. 全州、市普通初中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达到开学要求的,初三年级学生2020323日可以开学;达不到开学要求的,暂缓开学。

2. 对开学后不能到校上课的初三年级学生,各地各校要做好补课计划。并采用适当的在线教育方式,协助初三学生同步参与学习。

 

(三)其他学段、年级开学时间另行通知。

 

 

 

二、做好开学报到工作

 

将校园防控关口前移,认真做好门岗查验和体温检测工作,对学生携带入校行李进行消毒。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人员聚集。高风险人员、中风险人员、学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。

 

 

三、上好开学第一课

 

请各地各校组织师生,于开学第一天上午,上好《新冠肺炎及其自我防护》第一课;下午,组织一次疫情防控应急演练。

 

 

四、严格校园防控工作

 

(一)学校要建立以家长、学校、疾控(卫生院)、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校园防控网络。要明确告知家长如实报告学生健康、旅居情况和健康风险等级判定的责任义务。要划定应急处置隔离区域,指定疫情报告人,与疾控、乡镇卫生院24小时畅通联系。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口罩。

(二)要早发现。学生要自己报告,班主任、任课教师、宿管员等要注意发现有发热和干咳、气促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。

(三)要早隔离。班主任、任课教师、宿管员等要迅速将有呼吸道症状的学生送往隔离区,由专人看护。学生和看护人要立即戴好口罩。

(四)要早报告。班主任、任课教师、宿管员等要及时报告学校疫情报告人。学校疫情报告人要第一时间报告疾控部门或卫生院,及时通知监护人,并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。

(五)做好后续工作。学校要配合卫健、疾控部门和监护人做好早诊断、早治疗有关工作。按卫健、疾控部门要求做好相关工作。


请各地各校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2020317日全省视频会要求,做好开学及疫情防控工作,重大情况及时报告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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