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项目目标
通过对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开展集中培训,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课堂教学模式改革,培养一批“能教书”“会教书”“教好书”的青年骨干教师,使他们掌握组织学生自主学习的策略和方法,服务“双减”和“双升”,提高义务教育教学质量,同时建成一批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基地,培养一支本土化一线指导专家团队,建立统筹、高效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。
二、项目内容
(一)培训主题
课堂革命——以学为主的课堂教学改革。
(二)培训对象
在全省范围内分学段、分学科遴选5200名35岁以下的义务教育青年教师,采用分批培训的方式,每批线下集中培训6周(42天)。
2021年培训学科和人数为:
(三)培训模式
本项目采用1+N的模式组织实施。
“1”即项目承担单位,指省内外优质师范院校、教师培训机构或教科研机构。省教育厅以评审项目申报书的方式,分学段学科,遴选一批省内外优质师范院校、教师培训机构或教科研机构,承担项目实施、遴选专家团队、推动培训成效在基地校落地等任务。
“N”即中小学实践基地校。由省教育厅从参训学员所在学校遴选24所有条件有意愿的中小学作为实践基地校,在项目承担单位的指导下,承担为参训教师返岗提供课堂改革实施平台、二级培训和合作研修的平台、校本培训平台等任务。
(四)培训内容
以每周解决一个问题为课程模块,内容体现“以学为主的课堂教学改革”所需掌握的课堂组织思维和方法,帮助提高教师教学质量,推动师生树立自主学习、探究学习、合作学习的意识。
(五)主要任务
项目承担单位分学段学科申报项目,具体承担以下任务:
1.负责项目实施:负责项目培训前期调研、对培训需求进行分析;负责根据学员实际和培训目标设计教学方案;负责按教学方案开展培训,进行教学和学员管理。
2.负责组建专家团队:由项目承担单位根据培训主题和模块,按照学科专家(课标研究类专家、课程建设类专家)和一线教学专家分模块邀请有成绩、有口碑、有实操能力的专家组建团队。本项目特别强调培训成效的落地,要求由“有能力自己面向中小学生组织开展完成以学为主的课堂教学任务”的一线优秀教师担任主讲教师的培训课程不少于80%。
3.负责推动成效落地:项目承担单位负责指导中小学实践基地校推进课堂教学模式改革,开展二级培训以及“课堂教学改革”校本研修工作,组织1次区域示范课研修展示活动。
三、项目要求
(一)申报单位条件。有实施同类项目的经验、有义务教育课堂教学改革培训成果,有熟悉义务教育课堂教学的专家队伍,能够按照培训要求设计课程,能组织义务教育学校一线教学名师参与项目实施,有相应的基地校或与当地优质特色中小学有良好合作机制,有项目管理机构和专业培训者、管理者队伍的省内外优质师范院校、教师培训机构或教科研机构。
(二)项目申报。项目申报单位要紧密结合项目背景、紧扣项目目标和项目任务,结合“云南省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”项目聚焦教师实践性能力和课堂掌控能力的特点,科学设计项目实施方案,填报《“云南省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”项目申报书》(详见附件)。《申报书》是项目申报、评审和评估最主要的依据,各栏目填报的所有规定和要求,是本公告内容的组成部分,必须全面、真实、准确填报。
(三)项目评审。云南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组,对申报单位提交的《申报书》内容进行全面评审,遴选项目实施单位。根据项目评审结果,与中标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。
(四)项目实施。2022年8月30日前实施完成。
(五)项目经费。本项目培训经费标准暂按450元/人/天执行,最终根据省级核定的青年教师培训标准结算资金。项目实施按照产出指标、效益指标、满意度指标等维度分别对参训教师和项目承担单位(含实践基地校)进行绩效评估。
四、工作进程
(一)2021年11月17日,在云南省教育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发布本公告。
(二)2021年12月8日18:00前,申报单位将手续及内容完备的《申报书》一式10份(双面打印、严禁豪华),通过EMS方式寄达云南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,逾期不予受理。《申报书》统一密封包装,封口处加盖申报单位公章。包装封面按照《申报书》封面格式及内容准确填写,确保内外一致。
(三)2021年12月15日前,完成项目评审,确定中标单位。
(四)2021年12月25日前,签订项目合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