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,今天是:2018年05月14日 15:47:23 星期一 农历正月十八 云南招生就业网欢迎您!

您当前的位置:云南招生就业网 >> 招考资讯 >> 新闻资讯
【中考】昆明普高“阿诗玛班”招40人,“民族班”招240人
【字体: 】 【发布时间:2023年04月14日】 【发布人:管理员】 【阅读:50】 【关 闭

4月13日,昆明市教育体育局、昆明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发布《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“阿诗玛班”和“民族班”招生工作的通知》。


今年,昆明市继续在部分优质普通高中开办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。其中,在云南民大附中开办“阿诗玛班”,计划招生40名;在昆一中、昆三中、昆八中、昆十中求实校区、云南师大附中呈贡校区、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6所学校开办“民族班”,计划招生240名。


01招生计划


(一)在民大附中开办“阿诗玛班”。计划招生40名,少数民族女生占80%,汉族女生占20%

(二)在昆一中、昆三中、昆八中、昆十中求实校区、师大附中呈贡校区、昆明西南联大研究院附属学校6所学校开办“民族班”。计划招生240名,每校40名,其中60%面向禄劝、寻甸、东川、石林4个县(区)及晋宁双河、夕阳和宜良九乡、耿家营4个民族乡招生;30%面向嵩明、富民、安宁、晋宁、宜良5个县(市)区招生;10%面向五华、盘龙、官渡、西山、呈贡、经开、阳宗海7个区域招生。


02招生条件范围


(一)招生条件

1.报考考生应具有昆明户籍,且为昆明市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,并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。

2.报考考生须填报《昆明市普通高中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报考登记表》(以下简称《报考登记表》),并经初中毕业学校、县(市)区教育行政部门资格审查合格。

(二)范围及对象

1.“阿诗玛班”招生范围及对象(限招女生):昆明市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,其中面向石林县招收少数民族女生10人;面向石林县外的其他县(市)区招收少数民族女生22人;面向全市招收汉族女生8人。

2.“民族班”招生范围及对象(男女生均招):昆明市户籍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,其中:

(1)面向禄劝县招收42人,面向寻甸县招收36人,面向东川区招收24人,面向石林县招收18人。

(2)面向晋宁区双河彝族乡、夕阳彝族乡,宜良县九乡彝族回族乡、耿家营彝族苗族乡各招收6人。

(3)面向嵩明县招收18人,面向富民县招收12人,面向安宁市招收18人,面向晋宁区招收12人,面向宜良县招收12人。

(4)面向五华、盘龙、官渡、西山、呈贡、经开、阳宗海等区域招收24人。


03报名申请


(一)报考登记

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昆明市教育体育局网站下载打印《报考登记表》,按栏目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,并于2023年5月5日前将填写完整的《报考登记表》(一式4份,需签字确认)和户口册复印件,交到初中毕业学校。

(二)审核备案

初中毕业学校对报考考生的应届生身份、户籍、民族等报考资格完成初审后,将《报考登记表》和户口册复印件于5月15日前统一送至辖区教育行政部门。各县(市)区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22日前完成对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核,并将资格审核通过的《报考登记表》1份留县(市)区教育行政部门存档,1份转送县(市)区民宗部门存档,1份返初中毕业学校存档,1份返还考生留存。经县(市)区审核合格的报考考生,由各初中毕业学校在校内进行公示。

(三)数据上报

各县(市)区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30日前将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考生名单分类汇总形成《昆明市普通高中“阿诗玛班”报考汇总表》和《昆明市普通高中“民族班”报考汇总表》,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教育体育局普通高中教育处。


04志愿填报和录取办法


(一)志愿填报“阿诗玛班”和“民族班”招生,纳入全市普通高中招生统一填报志愿,志愿设置在“提前批次”,共设置2个平行志愿。报考考生于志愿填报期间,登录“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”进行志愿填报。(二)录取办法

1.以市招委划定的主城区一级高(完)中录取最低控制线作为“阿诗玛班”和“民族班”招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。

2.根据考生估分填报志愿和成绩,依据“阿诗玛班”和“民族班”招生范围和招生指标分配方案,统一办理录取手续。录取时,若有未完成的招生指标配额,招生名额调剂到全市范围择优录取。

3.考生被录取到“阿诗玛班”和“民族班”后,不再参加后续批次志愿学校的招生录取。


05学习和待遇


(一)录取到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的学生,由学校混合编入其他普通班学习,纳入学校统一管理。

(二)录取到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的学生,由市级财政按每生每年1万元的标准补助学校,用于免除学费、住宿费、书费,并对家庭困难学生给予一定生活补助,剩余部分可由学校参照生均公用经费使用范围统筹使用。

(三)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工作经费由市财政纳入市教育体育局的部门专项预算经费,对承担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的每所学校每年给予10万元工作经费补助。


06组织领导


(一)市教育体育局和市民族宗教委共同负责对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招生工作的组织,各县(市)区教育行政部门、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密切配合,加强对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招生政策的宣传,做好报考学生资格审查工作。

(二)各县(市)区招生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,遵守招生纪律,认真做好“阿诗玛班”“民族班”招生录取工作。

(三)新生入学后,学校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教育,要加强管理,要组织体格检查、思想品德考查、入学资格审查等,对不符合条件者,一经查出,无条件退回,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,严肃处理。

   






关于我们 | 联系我们 | 隐私条款 | 网站声明 | 网站地图

云南.昆明 Copyright © 2013-2019 云南招生就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:盘王科技

备案号:滇ICP备18002618号-4 公安备案号:53010202000650 访问人次: